
答:理事长、会长为社会团体同一职务的不同叫法,属于社会团体的主要负责人。《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规定,理事长(会长)为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社团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理事长(会长)担任。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会长)委托,理事会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可以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可以作为会员加入另一个社会团体。
答:无法自行返乡的受助人员寻亲成功,救助管理机构会提供以下帮助:
一、及时通知亲属前来接领;
二、若亲属无法前来接领,联系受助人员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回;
三、受助人员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机构确实无法接回的,由救助管理机构制定护送计划,安排工作人员护送返乡,与户籍地救助管理机构完成交接。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应当设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等权力机构。一般而言,会员大会需由全体会员参加,会员代表大会由部分会员代表参加。具体选择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由社会团体根据会员人数及其构成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