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目前,深圳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6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标准参照执行,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答:救助管理机构会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救治;帮助寻找亲属或所在单位,并与之取得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凭证;为遭受家暴或受到其他侵害而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庇护照料,维护基本权益等。
答:(1)未成年人;
(2)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3)在校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全日制教育学生;
(4)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生活扶助金按月发放,每名符合规定的人员只能领取一份,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生活扶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30%。
答:树葬是节地生态葬的一种形式,指的是将逝者的骨灰通过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方式进行安葬。
根据《一本道 关于印发<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3〕6号),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条件的,树葬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按每具骨灰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具体程序如下:(1)自愿报名参加我市树葬;(2)经办人与我市节地生态安葬承办单位签订节地生态安葬协议;(3)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4)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结束后,由承办单位初核后按程序报市、区一本道 门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一本道 门按程序将奖励金拨付至经办人指定账户。
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有:(1)逝者火化证或死亡证明;(2)经办人身份证;(3)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证明或依法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的委托书;(4)经办人所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载明的收款银行卡(存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