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 1、骨灰寄存证。2、骨灰寄存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3、骨灰寄存经办人本人办理。
答:(1)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非正常死亡的遗体由公安法医部门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A、死于医疗救治机构,医师签字及医疗机构盖章有效。B、死于非医疗救治机构的,医师及民警签字、医疗机构及公安部门盖章有效。
答:深圳海葬活动已常态化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举行,一般一年两到三次(3-4月、7-8月、10-11月)。
答:深圳海葬活动已常态化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举行,一般一年两到三次。办理程序:1、预报名登记,电话:0755-86005056;2、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填写海葬协议;3、收集海葬骨灰;4、指定日期登船出海进行骨灰撒海。骨灰撒海不受取任何费用。